安徽合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激光中心爱尔康准分子激光治疗机整机保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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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激光中心爱尔康准分子激光治疗机整机保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HY-C******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激光中心爱尔康准分子激光治疗机整机保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爱尔康(中国)******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号颐堤港一座办公楼*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激光中心爱尔康准分子激光治疗机整机保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服务范围:详见单一来源文件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年服务标准:合格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俊涛、张恩举、阮刚、梁林、周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货物类计算,不足****元的按****元收取。收取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联系方式:****-********或********或********转****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
电 话:****-********或********或********转****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