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十五项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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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号。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