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日拟作出的泸县新兴陶瓷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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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李蕾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号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泸县玉蟾街道水竹******四川******通过使用现有场地改建,将原有酒瓶生产线拆除,购置注塑机、烫金机、粉碎机等设备,通过注塑、烫金、装配等工艺将原料制成包装盒,新增包装箱生产线*条。技改项目完成后,年生产新增注塑酒瓶外包装***万个/年,包装箱生产能力为***万/年(*)废水:项目冷却循环水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全封闭,注塑及印刷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注塑不合格品破碎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 (*)固废:废油墨桶、沾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及洗板水(含水洗渣)等危险废物按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塑料生产线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和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烫金纸、纸板生产线废边角料、纸板生产线不合格品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棉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房隔声效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土壤和地下水: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贮存点、印刷区域及化学品存放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环境风险: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防控体系,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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