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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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要件审查,****年*月*日我局对泸州******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 系 人:陈耿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序号中文名称备注*行政相对人名称泸州******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UGNM*Y行政相对人代码-* (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陈家豪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泸州******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泸市环江阳建函〔****〕*号许可类别普通许可证书名称许可编号许可内容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泸州******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泸州******:你单位报送的《泸州******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况场街道康城社区,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 *****m*,总建筑面积规划为*****.** m*,新建一条建筑垃圾处置生产线,建成后每年可处理建筑垃圾 ** 万吨,处置后产物主要为砂、碎石等,项目建成后能有效收集建筑垃圾,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表*中三级标准后,由具有废水转运资质的单位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运营期产生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类功能区标准。(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三、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四、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五、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六、请泸州市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况场街道办事处、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自****/*/*有效期至****/**/**(长期)许可机关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当前状态有效数据来源单位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C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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