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莱芜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招标人名称:莱芜市人民检察院二、招标代理机构:莱芜******地址:莱芜市高新区程故事社区一品巷A*号楼(汶水花园门口西邻)三、项目编号:LWZC-*******四、招标项目具体内容:本工程项目为莱芜市本项目为莱芜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括系统的设计、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为相应空调设备制造商或拥有空调设备制造商对此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信誉、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和履约记录,近几年有良好的安全记录;*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本次项目接受联合投标。*、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六、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购买: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时;报名地点:莱芜市高新区程故事社区一品巷A*号楼(汶水花园门口西邻)。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八、其他有关事宜:如报名单位不足法定规定数量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再次发布招标公告,延长报名时间。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及地点:****年**月**日;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室;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莱芜******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