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濉溪县临涣镇卫生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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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临涣镇卫生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X-****-***-*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临涣镇卫生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号和协大厦*栋****
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病人监护仪品牌理邦规格型号X**数量*台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振彪、余磊、朱喜艳、赵军、张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 **:**-**:**,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濉溪县临涣镇淮海路西段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西侧CZ—*幢*层
联系方式:***********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临涣镇卫生院
地址:濉溪县临涣镇淮海路西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西侧CZ—*幢*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强、徐刚
电话:***********、***********附件:成交结果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