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地铁丽水新城三期工程(公租房)项目地基处理工程(二次公告)0024201315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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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丽水新城三期工程(公租房)项目地基处理工程(二次公告) [ 招标单位:沈******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 ]招标代码:**************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受沈******委托,为地铁丽水新城三期工程(公租房)项目地基处理工程(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地铁丽水新城三期工程(公租房)项目地基处理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单位:沈****** *、建设地点:沈阳市 *、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计划开、竣工时间:****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招标范围: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地铁丽水新城三期工程(公租房)住宅*#-*#楼地基处理施工。场地内广场砖位置的迁移,场地内原有废弃建筑的拆迁,施工中产生废弃物的外排,地基处理的试验检测。 *、 质量标准:合格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及截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报名要求: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扫描件加盖公章一套)。 *、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年*月**日**:**~**:**。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号地王国际大厦****室。 *、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号通达商厦*楼 邮编:****** 联系人:李树毅 电 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号(地王国际大厦****室) 开户行:建行顺通支行 账 号:******************** 联系人:刘震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