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开发区供电分公司生产配套用房项目二次招标公告04162013010503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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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配套用房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 ]招标代码:************** 建筑工程| *.招标条件 ******生产配套用房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生产配套用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生产配套用房项目,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建设地点:南海路以南、渤海大街西。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 (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 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下午**:**时持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到辽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支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七天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月**日*时,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市松山新区锦绣天第B区**-**号)。 *.*开标时间为 **** 年**月**日*时,开标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市松山新区锦绣天第B区**-**号)。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邮 编:****** 联系人: 佟伟静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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