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力洋镇力洋村环城东路临时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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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宁海县力洋镇力洋村环城东路临时道路工程*.*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力洋镇力洋村;工程规模:砼路面面积****M*;测算价:约**.**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内容:路基、路面、排水沟等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必须在宁海县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类 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相应的 市政专业 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根据“宁党办[****]**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 开标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提交提交人民币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前*.*帐户名称:宁波*******.*开户银行:工行宁海县支行*.*银行帐号:*******************六、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力洋镇力洋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联系电话:***********联系 人:胡超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号三楼联系电话:****-********联系人:周聪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