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宿州市萧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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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萧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XXCG*******A
二、标段名称:宿州市萧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鱼******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号*栋**层****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柒拾柒万壹仟贰佰伍拾元伍角伍分(*******.**元)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州市萧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一包服务范围:全县技术方案编制、宣传培训、试点经验探索、全县数据质检入库、质量、进度把控、服务期间所有的数据库及平台数据服务服务要求:完成平台数据检查、更新、维护、汇交、入库、审核公示、合同网签、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各种公示图报表的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资料打印、归档服务时间:***日历天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唐永光(组长),张勇,吴万民,陆大华,陶代忠,孙继峰,高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号楼**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萧县龙城镇小康路与龙山路交叉口东**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号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令家、杨宗
电 话:***********、***********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办理意见:请确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