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丰县一事一议路灯、铁栅栏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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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一事一议路灯、铁栅栏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_东丰县财政局,资金来源为乡镇自筹和财政奖补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和数量:  第一包:大阳镇、猴石镇路灯采购及安装***盏;  第二包:黄河镇、大兴镇路灯采购及安装***盏;  第三包:横道河镇铁栅栏采购及安装****米;   *.* 供货地点:东丰县以上项目相关乡镇;  *.*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安装完毕;  *.*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分销商;在此基础上,一、二包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道路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包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每包投标人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本项目一包、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不允许分包、转包;  *.*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号标记大厦三单元***室 持单位介绍信(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企业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一包每套售价***.**元,二包每套售价***.**元,三包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年**月**日*:**时,地点: 东丰县政务大厅 。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包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丰县财政局   地址: 东丰县   联系人: 韩华、孟祥莉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恒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号标记大厦三单元***室   联系人: 张晶晶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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