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缙云县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路基路面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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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路基路面建设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T****-** 招标单位:缙云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虞勇飞 ****-*******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名(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名全数入围)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序号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方昊玮合格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日历天*牵头人:浙江顺******成员方:**************吴海军合格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日历天*浙江交**************徐灵杰合格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日历天*浙**************朱敏合格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日历天***************李玉霞合格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日历天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公示单位:缙云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盖章):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visitcount Begin visitcount End 附件下载: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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