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2013年度西环路保障房F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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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环路保障房工程项目,经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发改投资[****]***号)批复核准,现决定对本项目****年度的F栋工程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业主单位:河源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工程名称:****年度西环路保障房F栋工程。*、工程规模:****年度西环路保障房F栋工程,层数为**层,建筑面积约****.**㎡,工程建安费预算造价约****.**万元(具体以河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工程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F栋及附属商铺的建筑主体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整个小区的物业用房、配电房、小区大门、泵房及房屋配套的市政工程等施工。*、工程建设地点:源城区石苟坪地段西环路*号地块。*、工期要求:***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工程质量要求: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且已落实。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法(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在册人员。*、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类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必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二)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法*、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按各投标人的企业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总分由高到低按以下办法确定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家(含*家)~*家(含*家)时,则全部取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家(不含*家)~**家(含**家)时,则取*家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超过**家时则取**家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如投标人业绩总分相同时,则采用摇珠方式确定排名。*、投标人的企业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企业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自****年度以来的业绩:A、工程质量获“鲁班奖”项目计**分;B、工程质量获“金匠奖”项目计**分;C、工程质量获省优良样板工程或获省“双优”工地项目计*分;注:同一项目获同类奖(工程质量或“双优”工地)取最高得分(不累计),其它可累计;获“金匠奖”计分的项目,其获“省优良样板工程(或优良工程奖)”和省“双优”工地不再重复计分。“双优”工地是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的房屋建筑工程自****年度以来的业绩:A、工程质量获“鲁班奖”项目计**分;B、工程质量获“金匠奖”项目计**分;C、工程质量获省优良样板工程或获省 “双优”工地项目计*分;注:同一项目获同类奖(工程质量或“双优”工地)取最高得分(不累计),其它可累计;获“金匠奖”计分的项目,其获“省优良样板工程(或优良工程奖)”和省“双优”工地不再重复计分。“双优”工地是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 **:**~**:**),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号)。*、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元)。四、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打印件。*、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企业和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另须提供该获奖工程的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必须提供三项中任何一项能证明是本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注: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及打印件一式两份,用A*纸复印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五、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提交**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开户单位: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源新市分理处账 号:********************联 系 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开标会,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河源市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年*月**日**:**,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合格及业绩入围即取得正式投标资格,没有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人自动失去投标资格。*、各报名企业须于****年*月**日**:**准时到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评审情况通报会。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地点为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联系人:曾生 联系电话:****-*******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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