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13省道安吉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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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安吉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已于****年*月**日公开开标和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日;如对评标结果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号 电 话:****-******** 邮政编码:****** 监督部门: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湖州市二环西路****号 电 话:****-******* 邮政编码:****** 监督机构:安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安吉县递铺镇交通中心 电 话:****-******* 邮 编:****** ****** ****年*月**日 评标结果公示如下:标段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评标价(元)质量目标工期(月)项目经理综合得分第JA-*施工标段第*中标候选人******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顾陆健**.**第*中标候选人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吕迎盼**.**第*中标候选人 余*************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徐学君**.** 废标原因及依据:******承诺的质量目标为“交工验收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优良”,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评标办法第***.******.***、***.******.***条(**)款规定,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质量证明文件经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评标办法第***.******.***条(*)款规定,初步评审不予通过。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省道安吉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开评标时间: ****年*月**日 招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行为具体行为表现标段及投标人名称备注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无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无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无 其他情况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无 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填报人:冯杰 审核人:刘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