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ZJRD-1302019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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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委托,就其“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内容如下:*、招标编号:ZJRD-**********-**、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品目一:便携式超声 *台; 品目二:彩超 *台。具体包括供货、安装、调试、第三方检测报告、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获取标书的时间、地点和条件:(*)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杭州市马塍路*号***室)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年**月**日下午**时整,地点:杭州市马塍路*号二楼开标室。*、开标时间与地点:****年**月**日下午**时整,地点:杭州市马塍路*号二楼开标室。*、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领取标书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联系方式: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联系人:何伟联系电话:****-********;******,联系人:胡越凡联系电话:****-********,传真:****-********。杭州市第三社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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