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沈阳市司法局-龙山劳教所业务用房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二次公告)0024201315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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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司法局-龙山劳教所业务用房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招标单位:沈阳市龙山劳动教养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 ]招标代码:********************受沈阳市龙山劳动教养管理所委托,为沈阳市司法局-龙山劳教所业务用房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二次公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项目名称:沈阳市司法局-龙山劳教所业务用房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二次公告)*.招标单位:沈阳市龙山劳动教养管理所*.建设地点: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祝家镇(龙山劳教所院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工 期:**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招标范围:沈阳市司法局-龙山劳教所业务用房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标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取得良好业绩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独立法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为国家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年*月**日开始报名,****年*月**日报名截止。*. 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授权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请携带盖有公章的回执单及以下资料:(*)体现年检的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要求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起,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到**月*日截止,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四、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时整在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楼)。五、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邮 编:******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室)联 系 人:赵秀波联系电话:***-******** 、********传 真:***-********买方单位名称:沈阳市龙山劳动教养管理所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祝家镇砬子沟联 系 人:刘科长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