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关于对江苏省淮阴商业学校体育馆、烹旅实训楼选择工程监理采购(HAZC2013080681)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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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根据部分供应商对江苏省淮阴商业学校体育馆、烹旅实训楼选择工程监理采购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我中心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条“评分细则”中第*项“企定获奖情况”:投标人自****年以来监理过的工程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质工程的,每个项目得*.*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的,每个项目得*分;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的,每个项目得*.*分。本项最多得*分。注:*)本项单个获奖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须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如时间不一致则以发文日期为准),否则不予认可。现澄清为:提供的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发证(发文)日期为****年以后即可。获奖项目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