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中心机房设备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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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机房设备维保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ZKXR-****-**** 二、项目名称:中心机房设备维保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山北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公示日期:****年*月*日 五、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中心机房设备维保项目 服务地点:淮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中心机房设备维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源创客五栋***室 联系电话:***********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源创客五栋***室 项目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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