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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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DCZBHT-****-****(招标文件编号:DCZBHT-****-****) 二、项目名称: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子产路与***国道交叉口往东**米吉祥国际批发市场D区**-**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郑******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主要为水果类、坚果类、饼干类、肉食类、点心类、牛奶类、糖果类、果脯类、饮料类及其他相关货品。每日新鲜,品质优,要配备美观大方展台并提供货品发放服务。本项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年学期结束,服务期满后甲方可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决定是否选择续签合约。每日新鲜,品质优,要配备美观大方展台并提供货品发放服务。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镭、张舸、张伟、王文书、武海燕(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元,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总价中,不再单独报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郑******中标(成交)金额为:*.**元/次/学生,根据最终采购情况据实结算。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警察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警察学院 地址:新郑市龙湖镇新老***连接线紫荆山南路向南***米路东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号广汇国贸A区****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亚龙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龙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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