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春晖人家项目的答疑及澄清公示JDS20130101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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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人家项目的答疑及澄清公示工程编号: JDS********* 工程名称: 春晖人家项目标段编号: JDS************ 标段名称: 春晖人家一期市政工程代理机构名称: ****** 建设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保障性住房开发中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澄清事项: 其他主要修改内容: 补充: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修改为投标人应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并符合《扬州市建设工程市场廉政准入规定》; *、招标公告附件中生成的“招标公告.pdf”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固定模式,其中投标资格要求中“其它: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或在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只有一个在手工程,且工程造价在***万元以内。”修改为“报名建造师无在手工程”,如已经报名企业已报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变更项目要求变更;澄清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