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对【赫比(苏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套智能数码穿戴类产品技改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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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吴中经开区企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环评窗口)
通讯地址: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明溪路**号
邮 编: ******
联系单位: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赫比(苏州)******年产***万套智能数码穿戴类产品技改项目苏州市吴中区六丰路**号赫比(苏州)******江苏******为满足公司实际生产及客户最新需求,本次技改项目拟在原*号厂房*F及*号厂房*F、*F进行,总建筑面积为***********实际生产需求,拟将原*号*F及*号*F注塑车间内**台老旧注塑机进行升级替换,并按需同步替换注塑机辅助设备如冰水机、模内监视器、料管组等若干。同时于*号*F装配车间新增自动读码贴码机、测试机、点胶机、热熔/保压设备、点胶保压一体机、AOI检测机等**台,并于该车间新增自动化生产线*条。项目建成后原产能增加注塑件***万套。(*)废气:本项目油雾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预处理后和经集气罩收集的*#*F注塑废气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m高排气筒(FQ***)排放,其中注塑车间未被收集废气经车间整体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m高排气筒(FQ***)排放;*#*F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FQ***)排放;喷涂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进入“水喷淋+过滤+沸石浓缩+RTO装置”处理通**m高排气筒(FQ***)排放;点胶、烘烤经“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镭雕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粉碎、机加工、熔接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措施,排放的废气能达到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及生活废水排放。(*)噪声:在噪声防治上,选用高效低噪声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室内或者不同时使用,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布局,利用隔声、减震、吸声、消声、绿化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固废:项目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和专门收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于****年**月**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网址:https://***.******.***/gs/,公示期*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