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设备一期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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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HT-延安市-****-***** 二、合同名称: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设备一期项目 三、项目编号:ZCSP-延安市-****-***** 四、项目名称: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设备一期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永吉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桥沟街道办事处双拥大道月之星家具广场A***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组) ¥*,***.** ¥***,***.** 密集架规格:一列*组,每组************mm。简介:每组*层,双面存放。密集架用料:隔板*.*;挂板*.*;侧、顶、门*.*;立柱*.*;轨道*.*;底盘*.*。屏幕尺寸:主控列**寸屏,移动列*寸屏。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设备一期项目购销合同.pdf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