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关于眉山市老年养护院天府新区分院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函(第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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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老年养护院天府新区分院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函
(第**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眉山市老年养护院天府新区分院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更正为“?项目经理□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二、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请以重新生成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社会事务局(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附件: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