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秭归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秭国土[201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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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国土[****]**号经秭归县人民政府批准,秭归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挂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 用途 宗地面积(m*) 规划指标 土地开发 程度 出让年限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递增 幅度 (万元)容 积 率住宅建筑面积(m*)商服建筑面积(m*)建筑密度绿化率出让(****) **号茅坪镇西楚路商服住宅用地****.**(其中商服:***.**,住宅:****.**)***.******.***%**.*%红线外五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净地)商服**年,住宅**年**** ***** 或 **的整数倍发证面积以地籍调查为准。规划要求详见《用地规划条件》和咨询县规划管理局。二、竞买人范围及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并出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申请人须按照秭归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与被征收房屋人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内容履行征收及产权调换补偿义务。申请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行为;*、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行为;*、在土地竞买活动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到****年**月**日之间,到秭归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向秭归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履行房屋征收补偿义务承诺书。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以到帐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出具《房屋产权置换承诺书》,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上午**:**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年**月**日到**月**日 揭牌时间:****年**月**日下午**:**揭牌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报价时间:挂牌期间每日上午*:**到**:** 下午**:**到**:**报价地点:秭归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三)特别事项:*.该宗地土地地价包含地上房屋价款和拆迁补偿费用在内,按捆绑出让的成交价款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本宗地系旧城改造项目用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必须保证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与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履行。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十日内,应先与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签订有关征收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的协议,后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本宗地出让总成交价款中****.**万元为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在竞得人开发楼盘中用于安置补偿房屋的购房价款,在竞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由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视其竞得人履行安置与补偿义务的情况拨付相应资金。*.竞得人在按规划建设房屋竣工验收后,优先向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按约定时间交付位于临街一楼的商业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若交付的商业建筑面积不足,不足部分按*:*的比例置换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若被征收户不选择置换住宅建筑面积,竞得人须提供车位*个;交付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房屋须交付按规划新建楼盘中**套,交付的住宅均在十层以下,选择十层以上的楼层加价由被征收户自付,每层加价不超过**元,置换房屋户型的大小、楼层详见《置换房屋一览表》;所有置换建筑面积必须在开发房屋中一次性交付到位。*.因施工建设和规划调整导致置换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面积正负在*%以内的按补偿价计算,面积正负超过*%的按市场价计算。*.竞得人应支付的成交价款缴入县国土资源局在财政局设立的专户;产权置换以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与土地竞得人签订的协议为依据。*. 竞得人为选择产权调换就地安置户在办理调换的新房应分摊的土地登记时,其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及房屋抵付安置事宜,详情咨询秭归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黄兴 联系电话:****-******* *********** )。(四)《挂牌出让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五)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不包含相关税赋、相关规费。按相关规定由竞得者另外承担。(六)本次挂牌出让成交时,由竞得者按规定缴纳土地交易服务费。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号联系人:宋金萍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秭归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秭归支行银行帐号: **-***************秭归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