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含山县省级粮食储备库“大米加工企业”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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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省级粮食储备库”新建年产五万吨大米精加工生产线一条及其配套设施,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一、工厂概况:该厂位于“含山县粮食产业园内”,于今年*月底建成,属国有独资企业,机械已进行了运转调试﹙未经过稻谷加工,由租赁者自己调试﹚。米厂配套园区内*号和*号仓分别作为原粮与成品仓库,办公和生活等保障设施齐全,道路、地磅及晒场等与招租方共用。二、招租对象和条件:从事大米加工行业三年及以上、其现有日产大米加工***吨及以上、有自有注册商标或品牌、稳定的成品粮销售市场、企业诚信好、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大米加工企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及“省级龙头企业”优先。三、报名方式:符合第二条且有意租赁者,可在****年**月*日—****年**月**日(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到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华阳东路***号)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要求原件的除外)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用A*纸装订成册(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大米加工企业相关资料等;*、现场交***元报名费用(该费用不予退还);*、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鲁承皓 联系电话:****-*******特别说明:本项目在竞租时要交纳五万元保证金,该保证金由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以转账形式把保证金打入招租人指定账户,该保证金在取得租赁权后自动转入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未取得租赁权的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四、租赁形式:本次招租仅对加工厂整体、成品和原粮仓库及配套设施租赁经营,招租方不提供组织机构、厂名、商标等。工商、质检、安全、税务、民事及司法等一切与米厂生产经营相关的事务都由租赁者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五、租赁经营期限:租赁经营期限为五年,中途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经营,不得未经招租方许可更改米厂设备和设施,不得用招租方的设备和场地从事其他经营;承包期满时双方若有合作愿望时可续签。六、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租赁金按每年度一次性上交给招租方,第一年租金不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上浮*%,并以此类推。第一年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交清,租金上交后不予退还。余下的每年度租金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日一个月内交清,逾期未交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招租方有权中止租赁合同。租赁者另向招租方交付人民币三十万元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待租赁期满办清移交手续后返还给租赁者。七、租赁期间的原粮收购;因大米加工企业与招租方同在“粮食产业园”内,为保证各自用粮所需,避免内耗,实现双赢;*、租赁者不得借米厂在“含山县粮食产业园内”从事除自身加工所需以外的其他粮食收购经营业务;*、招租方当年遇国家政策性托市粮食收购或自身省储粮轮换收购时,租赁者应在收购高峰期间停止就厂收购原粮,改用外采或批量调拨等方式解决加工用粮,以保证招租方政策性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和省储粮的及时轮入。*、双方可就原粮收购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增加双方收益。八、招租程序;招租方自收到报名后,在对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对应租者进行实地考察,本着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由考察小组确定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参加招租,竞租时,以竞价高低顺序确定三名竞租候选人,最高者为第一竞租候选人。当确定的竞租候选人放弃竞租,招租人将没收其竞租保证金,并可依次确定其他竞租候选人为竞租人。九、租赁合同的签订;通过竞租确定为租赁者的,招租方将以纸质通知租赁者,租赁者自接到通知后一个星期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向招租方支付当年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招租方自收到上述款项后三天内与租赁者办理米厂移交手续。租赁者可自主选择开机生产日期。十、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处罚;通过上述程序确定的租赁者,在约定的期限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也不向招租方交纳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被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招租方将扣除已交的报名保证金,并在其他的应租者中重新选择。十一、竞租保证金提交方式:保证金以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含山县省级粮食储备库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含山县支行 十二、本次招租中的解释权为“含山县省级粮食储备库”,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十三、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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