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光明新区高新园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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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商:我司就光明新区高新园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MCG**********)进行公开招标,原答疑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由于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采购方需要咨询法律意见,不能在答疑公告之前答复,根据《深圳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点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通知所有已收受招标文件或者已响应招标的供应商,并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答疑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及暂时延期到****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暂时延期到****年**月**日**:**。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响应该项目。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