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关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印刷项目的澄清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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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印刷项目采购编号:东采公〔****〕***号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采购人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号行政办事中心东楼*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体育路*号鸿禧中心B区域***经办人名称:赖明忠联系电话:********澄清事项:各有关供应商:*、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规定“带“▲”符号的印刷品,投标人必须提供实物样版各**本,实物样版的印刷内容,请根据随招标文件提供的光盘内的电子资料印刷;”修改为“带“▲”符号的印刷品,投标人必须提供实物样版各**本,实物样版的印刷内容,请根据随招标文件提供的纸质实物样版式样印刷;”。*、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由原来修改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休节假日除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由原来修改为:****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时间由原来修改为:****年**月**日**:**(北京时间)。*、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由原来修改为:****年**月**日**:**(北京时间)。*、其他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