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伊滨区2013年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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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洛伊教【****】**号文件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河******受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中心的委托,拟对洛伊洛购【*******号】伊滨区****年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投标企业。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采购编号:洛伊洛购【*******号】。*、项目名称:伊滨区****年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划分:共五个标段。第一标段:**英寸LED交互智能平板系统;第二标段:**英寸LED交互智能平板系统;第三标段:**英寸LED交互智能平板系统;第四标段:**英寸LED交互智能平板系统;第五标段:**英寸DLP多媒体一体机系统。*、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质量要求:合格。*、工 期: **日历天。二、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含***万元)。*、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所投产品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生产厂家本身或其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原厂彩页并加盖原厂公章。*、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证件开标时以原件为准,未能出示原件的其投标不被接受。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三、报名方式:*、报名企业需要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出示法人证明及身份证)。(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展中心A座)四楼服务大厅。*、招标文件费用:***元/份,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五、 联系方式:采 购 人: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中心联 系 人:秦老师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楼***室联 系 人:刘先生联系电话:****-********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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