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广东省肇庆市海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工业气体仓储充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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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工业气体仓储充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内容)审批时间审批结果审批文号广东省肇******工业气体仓储充装项目广东省肇******肇庆市高要区金******西南侧**米(何日斌厂房之一)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个**立方米工业石油气埋地储罐、*个**立方米丁烷埋地储罐、*个**立方米丙烷埋地储罐、*个*立方米残液埋地储罐,以及灌瓶充装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充装液化石油气*万吨、丁烷*.*万吨、丙烷*.*万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肇环高建〔****〕**号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