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恒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纺织助剂半成品加工分装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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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文件链接*******年产***吨纺织助剂半成品加工分装项目枫桥镇文创南路*号杭派产业园*号楼A*单元*********项目投资***万元,形成年产***吨纺织助剂半成品的生产能力。/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气:加强车间通风;物料、产品储存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塑料桶应存放于室内;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应建立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年。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诸暨市枫桥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泵安置在室内,加强设备日常维护。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规定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m*。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定期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一般废物:①废一般包装物,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②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详见环评附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附:恒曜环评公示稿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