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关于新丰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投标单位: 我中心受新丰县信息中心的委托,对新丰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F****—***)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公开招标公告及公开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关于公开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及公开招标文件相应内容“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买标书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进行删除,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资格不受以上两个条件限制。 二、公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评标步骤的*、商务评价 * 投标人资质 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 一级(*分),二级(*分),三级或以下 (*分) 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有则得*分,无则得*分 更正为: * 投标人资质 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 一级(*分),二级(*分),三级或以下 (*分) 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有则得*分,无则得*分 三、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新丰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采购项目需求书》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技术要求: “*、内部网络数据交换网络延时不超过*ms,带宽不低于**m,网络与其他网络无理隔离。” 更正为: “*、内部网络数据交换网络延时不超过*ms,带宽不低于**m,网络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 其余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新丰县信息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 传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