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林地补植补种跟踪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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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HY-WH-******** 二、项目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林地补植补种跟踪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高速东方御府S*#楼***室。 成交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林地补植补种跟踪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根据经开区林地保护和人工造林需要,完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相关林地补植补种等工作。服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方委托完成的林地补植补种等工作,工作成果须符合《安徽省人工造林技术导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并通过采购方审核,具体见采购清单说明。服务时间:*年。服务标准:《安徽省人工造林技术导则》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海涛、潘丽华、周超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不满****元按****元计算。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投标人业绩: *.经开区境内长江岸线建新绿补植补造工程; *.万春新苑四个安置小区零星绿化缺失补种修复工程; *.经开区九华北路与港湾路交叉口提升改造工程绿化工程。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芜湖市华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珺            电话:*********** 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zfcg/zbgga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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