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张家港市中医医院臭氧治疗仪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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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港市中医医院臭氧治疗仪的招标公告 文件编号:ZZC****-G*** 招标公告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臭氧治疗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臭氧治疗仪标书编号:ZZC****-G***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申请购置的臭氧治疗仪*套。★*、有注射器取气和持续取气两个独立的臭氧获取方式,可满足各种臭氧疗法的不同需要。★*、臭氧浓度可选择范围**—**μg/ml,持续可调无断点, 浓度可瞬间实时连续调节,调节单位为*μg/ml,真正做到显示浓度与输出浓度同步准确,无浓度记忆。*、不需预热,开机就可提供浓度准确的臭氧气体,而且在持续大量取气的情况下臭氧浓度不会改变。*、整体抽吸泵,满足外部治疗时抽真空和治疗后回收臭氧残气用。*、可与持续取气接头直接连接,用于外部套袋疗法,臭氧水疗法等的使用。*、触摸式液晶显示屏,人性化操作界面,使用简单方便。可一机多用,多领域拓展治疗(设备有注射器取气、腔体注气、外部充气等治疗模式),负压真空防护功能。带★的为必备技术要求,不响应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的投报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投标人为此产品的经销商的,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答疑时间:****年**月**日上午*:**整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室)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下午*:**-*:**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室)投标文件接收人:吴丹、许霞慈、陶宏六、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整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室) 邮编:****** 联系人:吴丹、许霞慈、陶宏 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人:柳春娣 咨询电话:****-********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份 副本份数:*份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帐号: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十、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