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财政检查查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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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富财会〔****〕**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区财政局派检查组自****年*月开始,对区发改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家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实施财政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于****年*月进点开展检查,**月完成具体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向被查单位征求意见,****年*月向被查单位下达《财政检查意见》;*月被查单位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区财政局。从检查情况看,被查单位基本建立健全了资产购置、登记、使用、处置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但检查也发现存在资产账实不符、“重购置、轻管理”、资产闲置浪费以及过紧日子意识不强等问题。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账实不符,存在资产遗失、未入台账、品牌或型号与台账登记不符等情况。*.购置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存在资产先使用后审批或采购现象。*.应急物资管理不到位,存在应急物资回收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清晰等问题。*.资产闲置浪费,部分单位存在全新未启用、使用后闲置等情况。*.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未落到实处,部分单位存在通用办公设备配置超标、配置与单位履职无关的资产等情况。三、整改落实情况区财政局于****年*月以公文形式向被查单位下达《财政检查意见》,《财政检查意见》包括基本情况、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意见及建议等内容,同时要求被查单位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区财政局。从反馈情况看,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