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关于退还福建映南建设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长泰区坂里乡乡村振兴项目-珠石灵光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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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号)的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于****年*月*日承建的长泰区坂里乡乡村振兴项目-珠石灵光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全部竣工,****年*月**日验收完成,所有员工工资已全额支付完毕。现对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天)******承建的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间内进行投诉,投诉电话:****-*******。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特此公示!?????????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