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连城县全域旅游项目 (一期)—新泉红色小镇(新泉红色教育研学基地)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满足项目用电需求,龙******申请对连城县全域旅游项目(一期)—新泉红色小镇(新泉红色教育研学基地)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经核查,该项目优化调整后的方案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原地块规划条件要求,我局拟同意连城县全域旅游项目(一期)—新泉红色小镇(新泉红色教育研学基地)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将连城县全域旅游项目(一期)—新泉红色小镇(新泉红色教育研学基地)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项目所在地。*.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连城县政府网http://www.fjlylc.gov.cn/)。公示时间:****年 *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十天。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股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号,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lcxgcghg@***.com)。附件:连城县全域旅游项目(一期)—新泉红色小镇(新泉红色教育研学基地)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相关资料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