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激光光纤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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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激光光纤采购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产品名称:激光光纤*.*功能及用途:该产品在医疗机构中与激光设备配合使用,用于传输激光能量*.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EMS光纤SwissLaserClast激光设备配合使用,将医用激光设备的激光传输到患者病变部位,经过适当的高压蒸汽灭菌后可重复使用;科医人光纤与LumenisLtd激光设备配合使用,用于传输激光能量。具有较高的抗拉张度和耐磨损性,且光波损失较小,传输更快,传输效率高,能够满足医院现有设备相匹配使用,******为本次产品采购的独家代理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本次采购符合单一来源相关规定,所以本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乡基地西区*号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杨萍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谢秋娟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主任医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刘鸿雁河南中医药大学三附院主任医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四、公示期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五、异议反馈时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地址:河南省新乡卫辉市健康路**号联系人:张晨辉联系方式:****-********.财政部门信息名称: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号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郑州市农业路**号联系人:徐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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