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青海推出“驾照式”医保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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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省推出“驾照式”医保监管体系,通过记分管理、惩戒修复等创新机制,将医保基金监管责任细化到医药机构从业人员。据介绍,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联合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出台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构建起“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借鉴机动车“驾照扣分”模式,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记分管理。明确记分触发条件,精准区分责任,按行为性质和责任程度动态记分,实行“一人一档”管理,赋予终生唯一身份代码,记录违规行为,实现跨区域信息共享,防止违规者异地再从业。同时,依记分情况,将采取约谈、通报、暂停支付资格、终止支付资格等递进式惩戒措施。“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分的,由定点医药机构谈话提醒、组织学习培训;记*-**分的,约谈警告,暂停支付资格*-*个月;达**分的,终止支付资格,累计记**分的*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一次性记**分的*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吴威说。此外,该细则还健全了“激励式”修复制度,相关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参与医保政策宣传活动、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进行记分修复。主动改正违规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可申请减免记分,学习培训达一定课时减免*分,参与医保活动每有效一次减免*分(年度最多*分),减免*分可缩短暂停或终止时限*个月,一次性记满**分在有效期内不予修复,既惩戒违规又给予改正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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