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2013年安阳县委机关冬季取暖用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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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就****年安阳县委机关冬季取暖用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招标编号:安县财招标采购[****]***号(总第***号)二、采购项目:序号采购项目数量基本技术要求运输方式交验地点*原煤 ***吨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汽车运输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及提供服务时间:供煤次数供煤时间供煤数量备 注第一次****年**月**日***吨具体每次供货时间由采购单位供暖需要及天气情况而定 第二次****年*月**日***吨三、投标单位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资金在***万元以上并在安阳市注册登记的煤炭经营单位,有经过本年度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煤炭经营许可证*、具有供煤所需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具有大批量持续供煤保障及供煤合同;*、为防止冬季发生恶劣变化时,确保锅炉正常运转,要求投标单位在安阳市区内有足够的储煤场地、储煤量。四、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 **月 **日,上午*:**-**:**,下午**:**-**:**;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年 **月*日至****年 **月**日,上午*:**-**:**,下午**:**-**:**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五、标书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米路北),现场发售。七、标书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 **月**日上午*:**九、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米路北)十、注意事项:投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注册资金不低于***万);*、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安阳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查询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和企业授权委托书及授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为复印件)。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上述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十一、联系人:薛 伟联系电话/报名电话:****-******* ****-******* 十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十三、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 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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