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关于做好无锡市市本级(含经开区)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提醒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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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市各相关单位、经开区财政局、各入围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精神,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了****年度无锡市市本级(含经开区)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阶段征集工作,确定了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了框架协议。为切实保障采购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需要,规范项目二阶段采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市本级(含经开区)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在项目协议有效期内,针对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物业管理服务,向项目入围供应商采购物业管理服务。二、有效期限本次物业服务项目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三、采购程序采购单位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时,应结合服务内容、项目预算金额和单位内控制度要求凭批复的采购项目计划在“苏采云”系统中直接选定供应商。四、监督检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管理的要求通过系统反馈的采购人评价、供应商违规预警提示信息、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售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将在框架协议系统公布。无锡市财政局电话:****-********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无锡市财政局 ****年*月*日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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