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睢宁县公安局桃园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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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MA*R**BA**睢宁县城元府东街**号**.**(均分制)*******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睢宁县公安局桃园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施工范围:睢宁县公安局桃园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施工。项目经理:卓宁执业证书信息:苏************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邢君、苏小龙、刘永平。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磋商文件,本项目服务费为:*****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定标日期:****年*月**日*.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竞争性磋商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睢宁县公安局单位地址:睢宁县永盛路*号联系人:刘永平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睢城街道中央大街与红光路交叉口东南***米联系人:王丹丹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丹丹电话:***********十、附件*.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