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办公用房消险及出新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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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办公用房消险及出新工程 JSZC-******-NJLX-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NJLX-C****-****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办公用房消险及出新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万元采购需求: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办公用房消险及出新工程,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加盖电子公章)。*.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以及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半年(****年*月至****年**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视为列入,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njweb/exposenew.html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s://***.******.***:*****/ms/admin/#/open/dthc-list发布的信息为准)。*.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电子公章,格式自拟)。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地点:网上下载方式:网上下载售价:*.**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 **:** (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文件发售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并答疑。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供应商可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主动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采购人组织的统一踏勘时间。如供应商主动放弃现场踏勘,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信用承诺制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cn/jiangsu/zlxz/ee/ee*a*bc*a****aa*b*d**********ce*.html。*、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单位地址:江宁区东山镇上元大街***号联系人:孙主任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号max科技园*栋B座联系人:宣工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宣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