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隆森拍卖公司房租及广告位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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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托,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网址:http://***.******.***.cn)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公开拍卖。 一、标的物: *、办公用房一年租赁权,位于凌海市商业路西段北侧,面积**.**㎡,所在一层。起拍价*****元/年;保证金****元。 *、办公用房一年租赁权,位于凌海市商业路西段北侧,面积**.**㎡,所在一层。起拍价*****元/年,保证金****元。 *、商服房产一年租赁权,位于凌海市金城镇***线南,面积**.*㎡,所在一层。起拍价****元/年,保证金****元。 *、住宅一年租赁权,位于凌海市谢屯乡光辉村,面积***.**㎡,*-*层,附属使用院落****㎡。起拍价****元/年,保证金****元。 *、外部广告位五年租赁权,位于凌海市国庆路与凌海大街交叉口,***㎡,所在二层。起拍价****元/年,五年共计*****元,保证金****元。 二、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所有标的以现状展示为准,本公司及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展示电话:办公用房 ***********商服及住宅*********** 广告位 ***********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二)竞买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的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瑕疵及可能涉及的风险,一经报名即视为已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瑕疵,愿意接受并遵守拍卖文件中的条款。 (三)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或私自引进第三方使用该房屋。水、电、燃气、取暖、卫生费等费用以及门前三包由承租人承担。 (四)租赁期内,买受人(即承租人)应负责房屋附属设施(包含上下水、电、燃气、暖气、防水、消防等)的维修。 (五)租赁期限自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特殊说明 (一)标的物房产及广告位出租中,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标的物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未发生的租金予以返还(不计息,不含拍卖佣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买受人佣金为成交总额的*% ,拍卖佣金计算方式:成交单价×租期×*%。买受人须于成交后**日内缴齐第一年租金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六、竞买人请于****年*月**日**时前(以保证金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及公章)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账户名称:******     保 证 金 账 号:*********************     开 户 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地 址:锦州市凌和区解放东路**-*******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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