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合同造价监管平台(二期)采购项目质疑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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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我单位就******关于合同造价监管平台(二期);(招标编号:SSZX****-***)提出的质疑给予回复如下:质疑一: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第三节附件评标方法第二点中详细评分细则中有关“企业信用”评分描述:“投标人具有中国软件行业协会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级得*分,AA级得*分,AAA级得*分。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对于此项评分细则,我司经过考证认为该信用评价体系基础目前正处于建设准备阶段,采用协会自愿报名与收费评价模式,并不具备行业信用等级的全覆盖性、强制通过性与法律层面的权威性,且对于该信用评价体系全行业从业单位申请数量有限,尚不能全面真实的反映行业从业企业信用等级水平。故我司认为此项信用评分作为评分细则具有较为明显的不合理性。答: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节附件评标方法第二点中详细评分细则表中有关“企业信用”评分及其评分准则,修改为:“注册资金”,得分共*分。注册资金≥***万元,得*分;***万元≤注册资金<***万元,得*分;***万元≤注册资金<***万元,得*分;其它的,得*分。提供营业执照或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打印单位信息查询单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二: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第三节附件评标方法第二点中详细评分细则中有关“企业证书”评分描述:“具有ISO ***** 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加*分”,对于此项评分细则,我们认为:从ISO整个标准认证体系的角度出发,ISO***** IT认证属于偏向IT运维服务体系认证,目的是为了提高IT服务质量和降低其风险等;侧重点在于服务管理标准化,通过招标文件中对于有关本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目标的阐述,本次招标项目属于软件定制开发项目,而非IT运维服务或者IT运营服务项目;另ISO*****.IT认证在国内行业内认知面较窄,受众面及影响力较小,因此我司认为ISO***** IT认证用于此次招标的评分细则项有排他性及指向性之嫌。答: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节附件评标方法第二点中详细评分细则表的“企业证书”评分准则中“具有ISO***** 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加*分”修改为“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