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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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号万达写字楼A*座****号
*.成交金额:**.******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一年,根据财库【****】**号文件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第一个合同期满前,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合格性测评,测评合格且合同金额减少或不变的,依据上年度采购结果和评价合格记录,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以续签*次。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交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 话:***********
公告单位: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