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门头沟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环卫车辆中心工程配套设备项目-垃圾压缩转运及辅助系统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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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门头沟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环卫车辆中心工程配套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地址:http://***.******.***.cn/xxgg/qjxxgg/qjzbgg/****/*/*c*d**cf*f****f*afd**df****f****.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符合性审查要求
* 由“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变更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采购需求
*.*卸料口除臭设施
*、排放标准
由“本项目转运站产生的臭气经过处理净化后其污染物浓度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米,同时大于周围半径***米范围内的建筑*米。”
变更为“★本项目臭气经处理后的硫化氢、氨气、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醚、非甲烷总烃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中的**米排气筒排放标准且臭气浓度应小于等于****kg/h,排气筒高度不低于**米,同时大于周围半径***米范围内的建筑*米。”
臭气浓度**m高空排放速率由“****”变更为“****”
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增加“乙方有义务就提供货物满足验收、试运行、运行阶段,臭气度≤****(无量纲)(排出口气味值),其他污染物排放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中的**米排气筒排放标准,如乙方未能确保监测数值满足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 **:**(北京时间)”变更为“****-**-** **:**(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西里***总站旁 联系方式:王然,********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京西门城******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开发区平安路*号 联系方式: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