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实验初中新城校教室等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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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新闻正文”部分开始--------------------------- 受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的委托,******就实验初中新城校教室等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HX-***;
*.项目名称:实验初中新城校教室等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
*.最高限价:**.*万元(高于此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为一个标段,内容为采购窗帘及安装(相关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供货方须在**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供应商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上一年度或****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年**月**日-**日,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一楼代理一室(宝应县泰山东路**号*号楼)。
*.获取方式:请将申请人资格要求***.******.***、*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到******一楼代理一室现场报名,报名后,发招标文件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考察或答疑,如投标人需实地考察,请在开标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实地考察。有关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
联 系 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朱正娟
联系电话:***********
****年**月**日-----------------------------插入“新闻正文”部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