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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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经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以杭政采集-****-****号预算执行书批准实施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浙江华诚******受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委托,就“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 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具体如下:一、项目编号:HCZB—*****二、项目名称: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一台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配备有售后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月**日,每个法定工作日*:**-**:**, **:**-**:**(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号二楼****室浙江华诚******报名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也可以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方将不予受理、答复。*、招标文件售价:***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①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本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收据复印件、⑤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七、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号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开标时间与地点:****年**月**日**时 **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号三楼会议室。九、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质疑作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浙江华诚******(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号****室);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杭州市新业路***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联系电话:****-********。十一. 招标人联系方式采购人: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号联系人: 陈海云 , 联系电话:****-******** , 传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地址:杭州市沈半路***号联系人: 张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zjhc***@***.com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 账 号: ********************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浙江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