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邹城市太平镇中鲍家店村成材林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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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邹城市太平镇中鲍家店村村民委员会两委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请镇领导批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拍卖邹城市太平镇中鲍家店村所属成材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该标的位于邹城市中鲍家店村旧村东坡杨树,共约***棵。二、拍卖时间本次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下午**时在邹城市太平镇政府办公大楼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公开拍卖。四、竞买人办理登记条件仅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邹城市太平镇中鲍家店村村民参加。五、报名时间、地点有意竞买者请于****年**月**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账户(公司名称:******邹城办事处,开户行:建设银行邹城支行太平路分理处,帐号:**** **** **** **** ****),保证金以到达账户为准,持******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不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日内不计息退还。六、竞价方式本次拍卖会采用密封式投标拍卖。竞买人于****年**月**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规则、密封式投标拍卖报价单。同时按拍卖报价单的要求填写报价单,密封后当场递交给拍卖人。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会开始后,首先由拍卖师宣读拍卖规则,委托人现场对报价单密封情况进行验证,然后由拍卖师开启并宣读密封报价单,速记人员现场记录,拍卖师将宣读后的报价单递交给委托人对报价进行验证,拍卖师根据竞买人的最低报价,以击槌方式宣布拍卖成交,确定其买受人。如最低报价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由同一最低报价的竞买人在原最低报价的基础上再次填写报价单进行报价,直到产生唯一最低报价,拍卖师宣布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成为该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应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同一最低报价的竞买人都不进行再次报价、买受人不能按期支付佣金或以不了解拍卖标的为由在拍卖成交后反悔,将视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买受人竞得的拍卖标的经委托人同意将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价款高于原拍卖价款时,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支付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其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日内不计息退还。七、签署确认书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两日内,到我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字。八、 联系方式委托人:邹城市太平镇中鲍家店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邹城市太平镇中鲍家店村联系人:张汝领 ***********监管单位:邹城市太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邹城市太平镇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人:吕伟 ****-*******拍卖公司:****** 地 址:济宁市中区冠亚星城B*-**号 联系人:徐珂 ****-*******邹城市太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邹城市太平镇中鲍家店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