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无为第三中学家校社协同育人规划建设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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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无为第三中学家校社协同育人规划建设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QCG-****-***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无为第三中学家校社协同育人规划建设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号合******固泰楼成交金额:******.**元/年[if !supportLists]四、服务类名称:安徽省无为第三中学家校社协同育人规划建设项目(二次) ;
服务范围:安徽省无为第三中学;
服务要求:*、厘清共育现实样态。基于共育问卷和访谈调研,掌握学校当前在家校协同共育方面的基本情况,为学校精准共育实践提供辅助数据支持。*、完善共育组织建设。建立并逐渐完善家校协同育人的组织机构,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构的运行制度,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联系,促使学校家校协同育人载体日趋完善并持续为家校协同育人赋能。*、培养共育指导队伍。重点选拔一批优秀教师成长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队伍,完成家庭教育讲师团的招募和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及水平。*、构建共育课程体系。基于教师队伍培养,开发基于学校育人理念下的适合中学生健康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从理论到实践赋能三中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成长。*、营造交流分享生态。通过年度沙龙、年度总结、年度交流展示活动,发挥活动育人功能,持续扩大学校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实践影响力。*、形成典型经验成果。基于整体项目实践,凝练完全中学的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经验,探索完全中学家校社协同育人的一般工作模式,形成《抓住关键六年·完全中学的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探索——安徽省无为第三中学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探索经验集》。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每年采购人组织对成交单位服务质量及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验收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服务标准:采购人验收合格。[if !supportLists]五、
荣华 、朱同平 、童朝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若成交价< *** 万,则代理费=成交价×*.*%;(*)代理费不足****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御景苑小区**栋***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无为市教育局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成交供应商业绩:
*、合同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党建领航·家校共育”项目合作协议书;签订时间:***.******.***。
*、合同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家校共育现状调研项目合作协议书;签订时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无为第三中学
地 址:安徽省无为市金桥路*号
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
名 称:安徽******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御景苑小区**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小波
电 话:***********